All Tomorrow's Parties
23 days ago

All Tomorrow’s Parties 是當今全世界最酷的搖滾音樂節,而All Tomorrow’s Parties 也是這些年來最酷的音樂紀錄片,no doubt,因為它很懂得究竟「演出」有什麼吸引。
ATP 音樂節 (好像分開美國/英國站) 每年邀請一支樂隊當選團人,按自己喜好邀請其他樂隊參與音樂節,所以在紀錄片中,Sleater Kinney 請了The Gossip,Portishead 請了Jah Shaka,Sonic Youth 請了The Boredoms,Dirty Three 請了Grinderman。這一兩年,ATP 甚至興起邀請久未演出的樂隊,在現場重新演繹經典專輯的潮流,像Sonic Youth /Daydream Nation、Mogwai /Young Team、Spiritualized /Ladies and Gentlemen We are Floating in Space。
而這部紀錄片強調而且呈現出,一場演出或一個音樂節所擁有的獨特氣氛 – 現場集體共鳴。從來認為,一場好的演出是雙向的,像 Nick Cave 唱至滿頭大汗並大叫 No-pussy Blue,那種力量絕對不是可複製的。當然也跟電影拍攝、剪接有關。紀錄片除了使用了不少 Vincent Moon 拍攝的片段外,電影也用了很多由樂迷拍攝的片段,完全把「現場」再現到紀錄片中。
然後,當在電影中,看到受樂迷邀請的肥肥的Daniel Johnston 坐在草地自彈自唱、Beth Gibbons 唱至中段走下台跟觀眾擁抱、Thurston Moore 在街上問不認識他的年輕人對獨立音樂的看法,還有在ATP 渡假村遇見Kevin Shields 時大叫的不名知樂手,真夠熱血。
然後,今年ATP 的英國站請了漫畫家 Matt Groening (就是畫Simpsons 的) 當選團人,紐約站則是Jim Jarmusch。
Northern, Southern
25 days ago
總有這樣一個懷習慣。在理應專注做或思考一樣事情的日子裡,總會想東想西想下一個作品。
早前在考試溫習期間,想到要在暑假拍一部短片,劇本大綱也想好了,有男有女有公路,某程度是一部「哈哈」片。
這陣子在趕紀錄片後製時,又不自覺地花了些時間更新自己 Flickr,看到一張以前拍的相片,又想到,要做一本人手製攝影小書,找些朋友幫忙一起搞。書很Lo-fi 的,算是澳門北區的Photo essay,名字也想好了,就叫 Northern of Southern。明年初發行。

(2009.10)
Hold Everything Dear
25 days ago

我們生活中有很多用以溝通的媒介,電話、短訊、互聯網、電郵。但,當我們已習以為常把這些媒介當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後,我們才意識,它們是多麼的脆弱。
我們也大概不會理解到,當一個政府借打壓黃色短訊,阻隔底下的人們溝通時,是一個怎樣暴力的事,直到我們遇到相類似的事。
低能的電訊公司、網管、政府,都可能阻隔著我們之間的溝通,媒介載著的,只是我們內心、情感的延伸,至於那些只在某些片刻出現的吉光片羽,卻沒法刪去或阻擋。那些屬於永恆的片刻。我們只需要牢牢記著這些片刻,就足夠了。其他的,都無所謂。即使我們當下面對的,是多麼讓人生疑、討厭,或失落的,都無所謂,無所謂的。
On the road
48 days ago

1.
昨天回學校的路上,學校附近這棵很特別的樹,被砍掉了,恍惚回應著我前陣子拍的一部短片的名字-「海有微波至少浪」﹕每天的天氣報告裡,都有著這樣同一句話;而我踏著的這塊空地,它曾經是海。當你今天看到它是海時,明天你發現它變成了一塊地。
2.
今天讀著《留住一切親愛的》(Hold Everything Dear),John Berger 在這本書的文章,很多都是關於「死者」的。在一路以來成長的日子裡,以及日常讀到的新聞中,死者,指死去的人,很簡單。「生者只把死者當作被淘汰的人」,如Berger 在書中寫道。
3.
讀著《留住一切親愛的》,我憶起我的祖母。
我的祖母是我家族裡,唯一一位我有記憶的,因為我的祖父、外公、外婆,都是在我有意識前,就去世的。我想起我的祖母,但不會在重陽節、清明節或死忌這些特定日子,儘管我或手中拿著香,或我們的視線都向著對方。
4.
有一次,我想起祖母,是在街上碰見一位樣貌很相似的婆婆;祖母去世前,我不時在同一條街上,碰見手上拿著用紅色膠袋裝著一包包旺旺仙貝的她,我們遇見後,停下來,她總是停頓數秒後,才會叫我的名字;那一次,我碰見那位婆婆,停下來,我才想起,不會。我不會再有機會碰見我的祖母。
5.
死者活在我們的生活中間,「死者環繞生者。生者是死者的核心。」
去年冬天 Last winter
61 days ago

我其實也喜歡國語裡,把「舊年」叫作「去年」,這會讓時間變得很久,一年前的事,好像已經是過去了很久似的。
就如去年冬天的幾個深宵裡,我們在這個城市裡散步,總是在不知不覺走了很多路,可能是「走路」並不是我們的目的,因為腦海裡,只想一味兒想著說些什麼,可以把兩個人拉近。
黃色長長的毛衣、文化中心的停電、Keith Jarrett 和Max Richter 的音樂、半夜四時多沖泡的綠茶(還是玄米茶?)
當然還有一年前的這天,在那台現在已讀不了dvd 的電腦前,看著Chris Parker 跳舞的那個晚上。我在想,我們其實每一晚都在複製那個晚上,對嗎?



